齊魯網·閃電新聞8月6日訊 8月6日,濱州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濱州市2024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工作新聞發布會,邀請濱州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、局長王兵,濱州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、三級調研員高連強,濱州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劉錫明,濱州市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科科長張洪濤,介紹濱州市2024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工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。
高連強介紹,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的市場主體(包括企業、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合作社等)將面臨一系列法律和經營風險,行政處罰、信用受損、經營活動受限等多種不良影響,具體如下:
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:根據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第十八條規定,企業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,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,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。
面臨罰款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七十條規定,市場主體未按時年報的,登記機關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營業執照被吊銷: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,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,根據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第十八條規定,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。
信用懲戒: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,在貸款、政府采購、工程招投標、國有土地出讓、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會被依法限制或禁入。企業信用受損還可能導致合作伙伴質疑其誠信,影響商業合作。
法定代表人任職受限:被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,其法定代表人、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、負責人。
閃電新聞記者 陳帥 濱州報道